
关于2008年度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将2008年度集团公司职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工作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公开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程序,切实落实推荐、审核工作分级负责制。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
仍按拖职改[1998]19号文件执行。
(二)评审条件
各系列评审条件仍按省人事厅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省人事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修订了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等系列的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后的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条件突出了以经营业绩为重点,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工程系列中、高级申报评审条件中,则注重对一线工程技术人员的评价,结合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对推进新产品结构升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在节能降耗等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予以倾斜。详细具体内容可登陆河南省职称网(网址:http://www.hnzc.gov.cn)中的“申报评审条件”专栏查询。
(三)评审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各级评委会必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各单位务必按规定的时间进度(附件2、3
)完成本单位申报、审查工作,并将评审材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102室。
三、有关具体问题
(一)关于职称管理信息化工作
为适应职称管理信息化的需要,从2006年起,全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开始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今年仍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评审信息。个人版可到河南省职称网(网址:http://www.hnzc.gov.cn)内下载、职称申报需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评审简表》和《资格审查表》,具体有关操作程序可登陆河南省职称网查询。
(二)关于任职年限问题
晋升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职年限要求,按照《对有关职称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豫职改办[2000]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大学本科毕业,申报高(正、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聘任。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人员为2004年度资格),
2004年12月31日前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2003年12月31日前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任职年限从申报人员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起计算。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年底。
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等),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考评结合系列(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有关要求
审计、会计、卫生、经济、统计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参加业务考试的人员须经市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方可到相关系列高评会所在部门报名。个人需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附件5)1份和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版1寸免冠正面相片1张。单位须填写《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1份。参加高级经济师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外语考试情况。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正式身份证。具体考试及报名时间见附件1表格下方。
(四)关于推荐高、中级评委会候选人问题
为加强评委会专家库建设,调整完善评委会专家库,切实加强对入库人选的考核和把关,提高专家候选人的广泛性、权威性、公正性、代表性。今年,仍在全省高、中级评委会组建工作中推行计算机抽取专家的做法,未入库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评审。各单位需按附件2中的时间要求将文字版(附件4)及电子版上报人力资源市场102室。
(五)关于参加四川抗震救灾和支援灾区恢复重建的专业技术人员问题
为了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支持抗震救灾和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对经组织选派参加四川抗震救灾和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具体文件可登陆河南省职称网(网址:http://www.hnzc.gov.cn)查询。
(六)关于初聘及直接认定人员申报工作
1、申请初级直接认定的人员
按照《关于印发〈洛阳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认定办法〉的通知》(洛人职[2005]5号)文件精神。
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其他评价方式管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直接认定”)、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式2份;
(2)《洛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审核表》1式2份;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等相关资料;
(4)与服务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须盖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章)原件;
(5)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
2、申请初聘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聘工作按照《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文件精神。
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其他评价方式管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初聘”)、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式2份;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国家人事部制)1式2份;
(3)学历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等相关资料;
(4)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
四、评审(认定)费用标准
2008年度评审(认定)费用标准如下:正高级420元、副高级360元、中级200元、初级100元。今年仍将对集团公司有权评审系列中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评审,但未评审通过的人员,其所缴费用在扣除市职改办资格审查费、袋子费(高级62元、中级52元)后剩余部分全部返还参评人员。对申报过程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费用仍按扣除10元资格审查费后全部返还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08年度申报评审所需材料要求一览表
5、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
7、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免试表
注:初聘人员9月6日前交材料,中、高级技术人员9月20日前交材料。
人教科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